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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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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0:27   编辑:人事处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和选拔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1人(作为2025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后备人选),并于20255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两张讲述活动照片及个人讲述视频(6-8分钟,高清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吕娜    联系邮箱:jnsfrsc@126.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2.《推荐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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