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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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0:27 编辑:人事处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和选拔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1人(作为2025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后备人选),并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两张讲述活动照片及个人讲述视频(6-8分钟,高清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吕娜 联系邮箱:jnsfrsc@126.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2.《推荐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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