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23〕37 号)以及《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集师发〔2022〕43 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推荐、初审,学工办复审,学院评审评议小组审定,现对拟定推选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2022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一班:张欣宇
2023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一班:任静
公示时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党总支办公室(Y811)反映。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