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获选者
公示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全班前3名的学生;
5.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由创新能力且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关心集体,关心同学,讲文明,懂礼貌;
7.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过荣誉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公示:
经本人提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并听取班主任及部分学生意见,系评选认定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审核后,现将符合我系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如下:
刘佳英:2011级商务英语专业2班学生,自入学以来该生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一年来两次综合测评总成绩名列全系第一,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较强。
注:对该同学如有异议请向闫晓云、王玉瑛、王世青老师反映。电话:4875652
外语系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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