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收到通知后要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的评选文件及评选细则,切实做好此次评选工作。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及条件:见附件。
其中国家奖学金学校下发我院名额一个,请各班将自己班内优秀同学名单和个人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学工办,由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并报送。
2.严格按照评选规定进行评选,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各班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对于由个人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不在递补其他同学,该名额转给其他班级使用。
3.各班评选结果要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6日前报送学工办。
附件一音乐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表
附件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音乐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