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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推普周期间深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大十号村进行推普宣传
时间:2023-09-19  阅读 次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供稿: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责任编辑:孙晓青 审核:田博

9月11日-9月17日是第26届普通话推广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组织普通话测试员、推普志愿者团队深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大十号村进行推普宣传。

推普团队与大十号村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了村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平时推普工作开展的情况,同时针对村干部所提出推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

推普团队深入农户通过与村民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了解了村民们在平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困难,介绍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同时,对村民们普通话发音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辅导纠正。

推普宣传结束后,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与大十号村建立了推普长效帮扶合作。未来将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大十号村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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