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党委宣传部供稿:保卫处责任编辑:杨瑞芳
2月20日,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稳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7年全区学校及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委员、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窦贵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波作工作报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调研员于傲强通报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情况。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对《中央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意见》、《中央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意见和决定》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对网络安全和舆情管理工作、校园欺凌防范工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
会议指出,2016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稳定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责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齐短板和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人防、物品防、技防”建设,加大了安全教育力度,全区教育学校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整体平稳。消防、食品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禁毒预防教育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形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推动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消防安全、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快网络视频监控建设步伐,高度重视“小饭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年”和“平安校园创建年”活动,以专项活动推动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会议强调,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将继续把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列入盟市政府教育工作和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的同时,又列入盟市教育系统党工委年度工作和抓党建述职责任目标内容。自治区还将按照年度责任指标,坚持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通报问题和隐患整治情况等进行抽查并动态排名通报,以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学校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约谈问责。同时,自治区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督导评估范围,积极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督导评估。
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有关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全区各盟市(包括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旗县教育部门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盟市教育部门安全科长,各高等学校、直属民办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保卫(安全)处长、附属中小学、幼儿园、附属医院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参加了会议。集宁师范学院校党委副书记赵海忠、保卫处处长谢军参加了会议。
审核: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