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党委宣传部供稿:学生处编辑:杨雅思责任编辑:杨瑞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使学生的助学贷款真正起到贷有所用,合理支配的目的,学校助学管理中心于2016年6月—10月在全校开展了在校生、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审核、回执录入等工作。
全校共有2625名在校生通过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审核,并完成了本年度发放工作,学生贷款到账金额达1700多万元。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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