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供稿:团委 责任编辑:杨瑞芳
4月1日上午,党委副书记赵海忠主持召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会议。学生处处长兰立新、副处长额尔敦其其格、思政科科长黄倩,团委书记张妙珠,学联主席张明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4年度校级、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汇报,讨论通过了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
赵海忠指出,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团委文件要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和团委承担具体工作,吸收学生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评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是高校学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推荐出来,得到表彰。学生处与团委要尽快整理材料,按时上报。同时要做好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
审核:张妙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