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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机关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时间:2019-07-12  阅读 次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供稿:机关党委 审核:杨明霞 责任编辑:杨明霞 编辑:李亚茹

7月11日下午,集宁师范学院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委书记刘前贵,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张富,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张秀文,党委委员、科技处处长李平,组织部部长朱俊仙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机关党委书记欧军领学。

《条例》共包含十章四十六条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认识到要想建成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必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增强党员队伍活力。

(审核: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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