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开展基于5G新基建智慧教育示范区(校)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21〕167号)精神,集宁师范学院组织专家多方论证,按要求撰写了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材料,积极申报参评,经教育厅评审,厅党组会议研究,3月21日“互联网+教育”示范(区)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我校入选“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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