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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章程》的通知

    时间:2025-03-14 点击: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集宁师范学院章程(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章程(修订)》(以下简称《章程》)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通过,已正式颁布(见附件)。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共识,充分认识《章程》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

         《章程》修订呼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反映了当今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规律,夯实了当前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章程》实施对持续深化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一体推进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化、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师生员工要通过对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树立主人翁意识、法治意识和改革意识,激发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我校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师范院校建设进程。

    二、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章程》核心要义

    全校各部门、学院应把学习宣传《章程》内容列为近期工作重点,通过校院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宣讲、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理解《章程》的主要内容,把握《章程》的精神内涵,把《章程》作为教职员工入职培训、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提升师生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参与度。各部门、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宣传《章程》的贯彻情况,及时报道师生员工学习动态等。

    三、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章程》有效落实

    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章程》实施的自觉性和执行力。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贯彻落实《章程》中的各项规定,认真审视已出台文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对相关制度、体制机制等进行梳理、清查和完善,不断完善我校制度体系建设。在学校内部形成自上而下自觉学习《章程》、遵守《章程》、依《章程》办事的新局面,为建设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师范院校提供坚实保障。

    各部门、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为全面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本部门、学院学习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赵明坤处,电子版(附开展相关活动的图片、新闻等材料)发送至邮箱: 805843406@qq.com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