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6
    2018
    转发《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现将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并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及评审表》一式三份和《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审核...

  • 11-23
    2018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各二级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会﹝2018﹞140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文件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本次申报包括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具...

  • 11-22
    2018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加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各教辅部门、工会、团委、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学法用法相关制度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培养,学好用好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思维的养成和法...

  • 11-21
    2018
    关于对拟任副处级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24名拟任副处级干部进行公示。一、公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么秀杰,女,蒙古族,中共党员,1977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研室主任;于艳东,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5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马晓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4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团委宣传...

  • 11-20
    2018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关于实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计划的通知》(内党宣办发[2018]11号)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组织实施了首批自治区高...

  • 11-20
    2018
    集宁师范学院第一届创新创业活动月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方案一、大赛简介(一)大赛主题:创新创业、梦想飞扬(二)大赛目的: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活动形式,传播和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引导和示范职业生涯规划实践,提升大学生职业素质和规划能力,帮助大学生学习与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方法,认识自我,了解就业环境,树立正确的职业目标,推动我校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活动形式(一)大赛时间:2018年11月20日—27日...

  • 11-20
    2018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红色经典我咏传”诵读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爱国、担当、奋斗,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明年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的工作部署,集宁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我的肩膀—能挑多...

  • 11-19
    2018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一届创新创业活动月暨第十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节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转型发展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学校转型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探索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的长效机制,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培育创新创业校园文化,不断激发师生参与热情,持续提升我校大学生的综合素养,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及转型发展。我校将开展第一届创新...

  • 11-16
    2018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行“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全区高校优秀辅导员校园巡讲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学院:按照内党宣电传〔2018〕52号明电《关于开展“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全区高校优秀辅导员校园巡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隆重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在我校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学校举办“我与改革...

  • 11-15
    2018
    通   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对我校教职工发放工会会员证。工会会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请各学院、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汇总,完成此项工作。发会员证收一寸照片一张。    附件:工会会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