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0
    202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研读《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

  • 10-19
    2020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为做好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专业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彰显行业和学校特色,符合本...

  • 10-19
    2020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中小学教师2019年度中级和2020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乌人社函[2020]15号)和《关于印发2020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0]1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报,附属实验中学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处、教研室、考核办提供有关考核材料,高评委打分,纪检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集宁师范学院核定,推荐以下教师为申报2019年度乌兰察...

  • 10-19
    2020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学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

  • 10-15
    2020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中小学教师2019年度中级和2020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乌人社函[2020]15号)和《关于印发2020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0]1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报,附属实验中学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处、教研室、考核办提供有关考核材料,高评委打分,纪检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集宁师范学院核定,推荐以下教师为申报2020年度乌兰察...

  • 10-09
    202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2020年教育系统“我与宪法”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开展征集活动。一、报送方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报送作品首先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提交报送,请将作品与简介等材料上传网络云盘,然后将链接地址发至宣传部邮箱jnsfxyxcb@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内蒙古自治区“我与宪法”征集活动+作品名称。另请将2020年教...

  • 10-09
    2020
    ​各二级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现开展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审过程要在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

  • 10-07
    202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今年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白海校区采暖系统于2020年10月8日开始注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水期间(10月8日—10月10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大所辖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和库房巡查力度,发现跑水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后勤基建处水暖中心值班人员。二、注水期间后勤基建处水暖中心将24小时值班。三、泉山校区值班人员、电话:丁师傅15009537310 王师傅13947407644 四...

  • 10-02
    2020
    各相关部门及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撰写2019-2020学年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本科教育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制定《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撰写2019-2020学年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工作方案》。请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分工方案(详见附件)要求完成,并于10月5日前将本部门负责撰写的内容及支撑数据纸质版报送至评建办220室,电子版发送至评建办邮箱,纸质材料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

  • 09-29
    2020
    按照《集宁师范学院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集师党政办[2020]9号)和《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二届察哈尔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精神,集宁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特举办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一、时间:10月8日下午3:00二、地点:逸夫楼多功能厅三、参会人员:1.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