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3
    2021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根据《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11月24日-11月26日,可重复听课。二、培训方式:线上培训(具体方式详见附件)。三、参训人员:各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教务处全体人员。四、培训要求:1.请各二级学院、...

  • 11-23
    2021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自治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举办了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经过各二级学院初赛推荐,招生就业处组织学校评委进行了决赛评审打分,现将校级比赛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29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474--8989142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11月23

  • 11-22
    2021
    各二级学院: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校设立“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根据“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我校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一、评选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二、奖励金额及人数每生10000元...

  • 11-19
    2021
    ​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我校于2021年11月19日举办“集宁师范学院2022届网络招聘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网络招聘会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参会对象2022届毕业生    三、学生参加网络招聘会方式   (一)微信扫码参加网络招聘会     (二)微信公众号参加网络招聘会搜索“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点击“关注”,点击招聘信息,点击“招聘会”。   (三)PC端参...

  • 11-17
    2021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1年11月,我校接到乌兰察布市委网信办通报,指明我校二级网站中存在黑链接漏洞的安全风险。类似安全风险通报累计多次发生,根据上级网信办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继续展开清除“黑链接”专项治理行动,对全校所有部门和二级学院网站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党支部和二级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所发网页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不发未经证实的外部网站链接地址,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把网页信息审核关...

  • 11-16
    2021
    各师范专业所属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暂行)》(内教教师字〔2021〕77号)要求,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请符合条件、拟参加2022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的学院,于11月26日前,提交《***专业师范认证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认证要求修订...

  • 11-16
    2021
        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办法》文件要求,我校于2021年11月14-16日组织完成了教师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名):      一、正高级(6人)于艳东 么秀杰 范瑞芳 胡志胜 聂 阳 樊彩虹二、副高级(24人)王 丹 王晓玉 王馨颜 乌雅汗 田继军 乔婷 刘春艳 许俊芳 孙俊芳 李文娟 李俊芳 ...

  • 11-15
    2021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坐落在被誉为“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的乌兰察布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建校60多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

  • 11-09
    2021
    各二级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且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二)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教师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三级甲等或以上;文学院授课教师汉语普...

  • 11-09
    20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为广泛宣传中国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引领,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等 5 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调字[2021]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共和国的脊梁—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