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27
    2022
    ​各二级学院:为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线上教学各项工作,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线上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安排,现对期初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检查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1.召开各类会议安排布置新学期教学工作情况;2.各种教学材料发放情况;3.教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4.教师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 02-22
    2022
      根据《开展2021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报,部门推荐,组织评审,学校研究后决定,推荐以下人员申报乌兰察布市“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特此公示。一、公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于艳东 马永强 吴亚丽 荆丽丽 袁晓伟 韩海霞 樊彩虹 暴向平二、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28日举报电话:0474—8989035   0474—8989040 集宁师范学院   ...

  • 01-28
    2022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与等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成果。高等...

  • 01-24
    2022
    各党政管理部门、二级学院、教辅部门:按照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集师党发﹝2022﹞13号)要求,学校党委组成6个考核小组分别深入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办法,经过对民主测评、干部互评、领导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形成了考核结果。经2021年1月24日党委会议研究审定,现将2021年度考核优秀处级领导班子...

  • 01-24
    2022
    ​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个人总结、部门考核、互评等环节,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任琴等121人考核结果优秀,温世明等673人考核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4日至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如无异议,学校将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联系电话:0474-8989114  8989033  8989040  13947421074  15389...

  • 01-14
    2022
    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部门、二级学院结合实际,认真推荐申报,于2022年1月19日前将项目申请报送至学校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389741199 附件:1.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doc 附件:2.申报表.xlsx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2022年1月14日

  • 01-14
    2022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聘用方案,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03人,工勤技能人员25人,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一、正高三级欧军、李凤斌、温世明、张继征、梁政、王俊平、寇平平、戈华、武勇、孙霞、王培青、乔影、贾福平、曾朝英、刘志贤、黄中、李俊、刘彦华、李红梅二、正高四级董永胜、闫晓云、宋金平、王汉君、邢德胜、何学慧、张妙珠、王志平、郭晓霞、张秀文、薛青河、蔡红梅、张伟、南国...

  • 01-02
    2022
    各二级学院: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04号)文件要求,具体通知如下:一、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各二级学院对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

  • 01-01
    2022
    ‍以上是2021年度年终困难补助名单,现予以公示,若情况不实,请及时反映。纪委电话:​8989040、8383228公示期:2022年1月1日至7日。                               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1月1日

  • 12-31
    2021
    各教学部门、教辅部门、党政管理部门、附中:按照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全校科级及以下人员。二、考核方法及程序(一)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2021年度考核工作;(二)部门考核小组在考核前通知被考核人根据一年来工作的实际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