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活动,现就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本次专项研究周期为2年,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4万元,计划资助30项左右...

  •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的统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请各学院积极进行成果登记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登记范围应用技术成果(包括已转化成果)、基础理论(包括应用基础)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当及时进行成果登记。二、登记主体(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三)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形式对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实...

  •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13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鼓励高校与和林新区、乌兰察布京蒙科创园、大学科技园、鄂尔...

  • 05-11
    2023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5月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docx集宁师范学院 2023年5月11

  • 05-11
    2023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集宁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至4月,教务处组织对2020年教师教育教改课题、2021年教师教育教改课题、以前延期和未通过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经教务处初审,专家结题评审,现将结题验收结果通报如下。一、受理2020年度教师教育教改课题结题申请4...

  • 05-10
    2023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自治区高校新型特色智库的建设与发展,提升高校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能力,着力推进自治区“五大任务”见行见效。现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新型智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一)生态安全。围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

  • 05-10
    2023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充分展现身边最美劳动者的劳动形象、师生劳动实践过程中的最美瞬间、学生劳动实践课程中学到的劳动技巧与技术,激发师生崇尚劳动、参加劳动的热情,特举办“最美劳动人物绘画·最美劳动瞬间摄影·最美劳动成果”绘画、摄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绘画、摄影、微视频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最美劳动人物绘画·最美劳动瞬间摄影·最美劳动成果”二、征集时间2023年5月11日...

  • 05-10
    2023
    各二级学院: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进一步增强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学术性、导向性和针对性,拟征集重大项目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推荐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咨询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重大选题...

  • 05-10
    2023
    各部门:档案真实地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保存学校历史记忆,是服务老师和学生的中心工作之一,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为确保学校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和《集宁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档案室将开展2022年度学校综合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1.凡本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

  • 05-10
    2023
    各部门、二级学院: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3〕3号)要求,请大家认真做好宣传、组织申报、选拔推荐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西部地方项目选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