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26
    2023
    一、学院简介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学校现有三...

  • 05-18
    2023
    近期,集宁师范学院将对校园各党建活动室及校园宣传阵地进行更新改造,现征集供应商、服务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一、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为可根据学校宣传、展示主题提供室内外宣传展示设计、图版制作安装等服务的供应商、服务商。二、资格要求1.须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征集所需的服务能力、专业资质;3.无违法和违规不良记录。三、报名方式符合以上要求的单位,于2023年5月20日下午3:00前将以...

  • 05-17
    202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中: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校师生法治素养,繁荣学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我校拟定于2023年5月至7月举办优秀法治文...

  • 05-16
    2023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园网络平台是学校形象塑造的重要窗口,在服务师生、对外宣传、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校园网络平台和权威及时的信息发布是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的重要渠道。从目前学校各级网站、官微运行情况看,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空白网页、空白栏目和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好校园网络平台的功能作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整改工作,现就...

  • 05-16
    202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中:校园宣传栏、条幅、展板、文化墙等是学校重要的宣传文化设施,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校园文化、办学成果、工作亮点的重要窗口。但通过近日的检查发现存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以及宣传栏破损褪色、内容陈旧、设计混乱、乱贴小广告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宣传阵地的管理,加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决定对校园宣传栏、条幅...

  •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围绕文化和旅游行业提质增效和晋位升级,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牢牢把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理论研究,推动我区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活动,现就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本次专项研究周期为2年,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4万元,计划资助30项左右...

  •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的统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请各学院积极进行成果登记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登记范围应用技术成果(包括已转化成果)、基础理论(包括应用基础)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当及时进行成果登记。二、登记主体(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三)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形式对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实...

  • 05-15
    2023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13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鼓励高校与和林新区、乌兰察布京蒙科创园、大学科技园、鄂尔...

  • 05-11
    2023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学生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5月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docx集宁师范学院 2023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