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23
    2023

  • 09-23
    202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关于组织2023年全区“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暨推荐申报教育部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全区“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暨推荐申报教育部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相关推选展示活动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在岗高校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09-18
    2023
    各二级学院:在前期校内考试成绩公示和高考语文(数学)成绩及学业平均成绩本人确认的基础上,现将2022级申请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按比例核算后的综合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8989013    8383228 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9月18日

  • 09-14
    2023
     各二级学院:现将2023年9月13日参加2022级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的语文和数学考试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8989013   8383228   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9月14日‍

  • 09-14
    2023
    ​ 全体教职工:为便于教职工充分地作优势比较和价格优选,由全校17个二级学院分工会、5个部门分工会(不包括工会)以选票形式对承检单位进行推荐。评选结果如下: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41票;乌兰察布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33票;乌兰察布华蒙医院有限公司28票;乌兰察布市颐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26票;乌兰察布维康康复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0票;乌兰察布康泰医院11票;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6票;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5票...

  • 09-14
    2023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值班工作,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值班工作强调如下要求: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二级学院、附中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日常值班工作。学校在白海校区设置行政部门常驻办公室,各部门按照排班表执行日常值班工作,严禁脱岗、离岗、空岗,值班人员遇有特...

  • 09-13
    2023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邀请市宣讲团成员来校作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3:00二、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三、主讲人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室讲师 张霄萌四、主讲内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五、参加人员1.宣传部、校安处、学生处、网络中心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1名;2.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 09-13
    2023
    ​为全面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夯实安全防范、自救、逃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决定在2023级新生军训期间开展第十三届“消防知识讲座、消防、地震灾害逃生演练”、“消防灭火器材实践操作演练”系列活动。一、时间地点泉山校区:时 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4:40地  点:逸夫楼报告厅前广场白海校区:时  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4:40地  点:教育科学学院前广场 二、参加人员学校分管领导、消防救...

  • 09-13
    2023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因部分党政干部岗位调整,现对学校党政干部联系班级进行重新调整。请有联系班级任务的校领导、党委委员及党政干部,要适时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参加该班级学生座谈会或主题班会等活动,努力营造关爱学生、全员育人的良好校园风尚。‍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干部联系班级一览表.pdf​  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9月13日

  • 09-13
    2023
    各二级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校、学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及优良班集体创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类别1.2020级、2021级、2022级所有学生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2. 2020级、2021级、2022级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的评选。3.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优良学风班集体的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