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13
    2023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邀请市宣讲团成员来校作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3:00二、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三、主讲人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室讲师 张霄萌四、主讲内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五、参加人员1.宣传部、校安处、学生处、网络中心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1名;2.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 09-13
    2023
    ​为全面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夯实安全防范、自救、逃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决定在2023级新生军训期间开展第十三届“消防知识讲座、消防、地震灾害逃生演练”、“消防灭火器材实践操作演练”系列活动。一、时间地点泉山校区:时 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4:40地  点:逸夫楼报告厅前广场白海校区:时  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4:40地  点:教育科学学院前广场 二、参加人员学校分管领导、消防救...

  • 09-13
    2023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因部分党政干部岗位调整,现对学校党政干部联系班级进行重新调整。请有联系班级任务的校领导、党委委员及党政干部,要适时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参加该班级学生座谈会或主题班会等活动,努力营造关爱学生、全员育人的良好校园风尚。‍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干部联系班级一览表.pdf​  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9月13日

  • 09-13
    2023
    各二级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校、学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及优良班集体创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类别1.2020级、2021级、2022级所有学生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2. 2020级、2021级、2022级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优良学风标兵班集体的评选。3.所有班级参加学校级、学院级优良学风班集体的创建...

  • 09-13
    2023
    各二级学院: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评选范围1.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专、兼职辅导员。2.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的教师。二、评选依据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详见《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 09-12
    20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及认定等级名额依据《集宁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集师发〔2022〕24号)及附件2进行认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可认...

  • 09-12
    2023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专家组评审,拟认定44门课程为集宁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拔打举报电话:0474—8989013。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4日。特此公示。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理科组).pdf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文科组).pdf教务处     2023年9月12

  • 09-12
    2023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验收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验收的通知》要求,教务处组织对两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经教务处初审,专家结题评审,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一、受理2020年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验收申请27项,其中5项验收通过,21项验收有条件通过,1项不予通过;受理延期申请8项,准予延期一年结题。二、受理2021年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验...

  • 09-11
    2023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学校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企教融合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19个教学团队为集宁师范学院教学创新团队,并按照评审成绩排名,拟推荐“企教融合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前4个教学团队申报自治区级教学创新团队,具体清单如下表,现予...

  • 09-05
    2023
    ​一、主办单位集宁师范学院二、承办单位体育与运动学院三、协办单位团委学生工作部四、竞赛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9月26-27日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五、参赛单位(一)校园学生组教育科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院、蒙古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现代服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