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集宁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联合辖区派出所、集宁区消防大队于5月21日上午对泉山校区、白海校区校内外各商铺进行了治安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联合专项治理共发现有26家商铺灭火器过期或数量未达到要求,12家商铺未安装治安监控设备。检查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商家限时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让商铺经营者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保障了学校的正常生活、教学秩序。
(审核: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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