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开展了听证员选任工作。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我院院长张伟、副院长么秀杰、李国精、董朝英、张洁共5位教师被聘任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据悉,听证员人选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心理咨询师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基层群众代表以及各行业领域具有相应专长的工作者中选取产生。我院一向十分重视服务社会和地方发展,积极参与校检共建,加强与市检察院积极建设理论研究基地。此次多位老师入选听证员,参与听证活动,为我院教师参与检察实践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帮助。
(审核:苗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