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高校贫困、残疾毕业生求职一次性补贴认定工作圆满结束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30 点击数: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供稿:学生处责任编辑:杨瑞芳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文件要求,3月13日,学生处安排布置了一次性求职补助毕业生的认定工作,用于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各系(院)在接到工作通知后,严格按照审核标准及程序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及学生本人有残疾的毕业生进行了快速、认真的审核与认定工作。

截至3月30日,学生处对228名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1名残疾毕业生进行了初审工作,最终认定了符合申请要求的贫困家庭毕业生161名,残疾毕业生1名。审核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审核:兰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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