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党委宣传部供稿:党办责任编辑:杨瑞芳
11月13日下午,校党委召开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校工委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座谈会精神。出席会议的有党委书记谭福贵,副书记、校长刘前贵,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利平,副书记赵海忠,党委委员、副校长许卫、阿拉腾巴特尔、田智、梁政,党委委员朱俊仙,校长助理刘国栋、欧军,各系(院部)书记、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会议由谭福贵主持。
谭福贵首先介绍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校工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办《实施意见》座谈会基本情况。刘前贵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校工委贯彻落实中办《实施意见》座谈会精神,重点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鹏新和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长侯元的讲话精神,介绍了内蒙古大学等9所高校在会上所作的经验交流材料主要内容。刘前贵简要安排了近期工作。
谭福贵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实施意见》,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近一时期工作重点,形成思想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李鹏新部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要考虑修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要深入思考学校转型定位发展问题。要继续重视安全稳定,加强思想工作,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积极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会议期间,张利平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导学。
审核:孙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