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语言文字事业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依法推普、依法治语进入全新阶段。在第29届推普周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组织语言文字专家、推普志愿者深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乌兰察布商都县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推普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以语言之力架起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赋能基层治理与乡村发展。

此次志愿活动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商都县的基层群众语言文字需求,紧扣普法宣讲、文化惠民、实地调研、交流赋能四大核心内容,精准对接社区从业人员、社区居民、农牧民、老年群体等不同受众需求,开展多元化志愿服务。活动现场,专家与推普志愿者深入浅出宣讲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让政策知识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为丰富宣讲形式、提升普及实效,推普志愿者通过精彩纷呈的文艺表演,将普通话推广、民族团结、文明新风等元素融入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正能量,营造 “人人学普通话、人人讲文明语、户户促民族团结” 的浓厚氛围。同时,推普志愿团队与基层群众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细致了解乡村、社区日常用语用字习惯、语言学习难点,耐心解答群众疑问,精准收集基层语言文字推广需求。

此外,推普团队在商都县还开展了规范使用规范汉字实地调研,细致排查基层公共场域、日常用字用语不规范问题,系统梳理基层语言文字建设短板,为后续精准开展推普帮扶、完善校地协同推普机制积累一手资料。

此次基层推普志愿服务,是集宁师范学院依托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平台优势,深耕地方、服务基层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学校将持续立足高校育人职能,以推普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节点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推普进乡村、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与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以通用语言文字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助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