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检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情况

编辑:杨瑞芳 来源:保卫处 审核:谢军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内蒙古教育厅、乌兰察布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普遍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并于4月9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4月16日,校党委副书记刘春深入泉山校区各学院检查4·15全民国家教育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了各学院横幅悬挂、LED屏、宣传栏、板报等宣传情况,肯定了各学院的工作。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普遍开展了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号召全体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物理学院、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计算机学院宣传氛围浓厚,师生参与积极性高。

刘春指出,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强调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深远,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意义重大。各学院领导要负起领导责任,充分重视,要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列为安全教育宣传月重要内容,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创新方法,确保活动“全覆盖”,不仅让宣传内容入眼入耳,更要入脑入心。

保卫处处长谢军、副处长马占权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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