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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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

校内公告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时间:2019-12-27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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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我校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内纪发〔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校纪委举报电话0474-8989038 8989039 8989040

举报邮箱:jnsyjw@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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