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评教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科学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现将学生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评教: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全部参加网上评教,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登录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本学期考试成绩。

2.评教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30日进行网上评教

3.评教程序:进入集宁师范学院智慧校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内网地址http://172.31.33.10或外网地址http://111.56.74.189:8088→输入学号、密码登陆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教学评价→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点击评教课程操作,进入该课程评价界面,即可对该课程进行评价。请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逐一进行评价,课程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后将不能修改评教结果。

4.评教要求:各学院及时通知、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学生信息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对学生评教工作进行督查

 

 

 

(在网上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评建办电话:18247184125。)

 

2020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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