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新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8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安排,我校定于2021年3月1日举行2021年新学期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泉山校区:2021年3月1日(周一)上午10:00

白海校区:2021年3月1日(周一)上午10:40

二、活动地点

泉山校区:操场

白海校区:体育馆东侧广场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党委委员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

4.各二级学院学生。

四、活动要求

1.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需着装得体,佩戴口罩,不着奇装异服。

2.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提前10分钟入场,并按照站位图整齐站好。校学生会协助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维持活动秩序。

3.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出旗和升旗。

4.党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

5.泉山校区升旗仪式结束后,校领导、党委委员和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工作部(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统一前往白海校区参加新学期升旗仪式。

集宁师范学院

2021年2月28日

 

上一条:通 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