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2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校园,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也为了解、掌握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执行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期初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4日(泉山校区) 3月5日(白海校区)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安全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执行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二)疫情期间校园进行严格管理,校门、图书馆、体育馆、餐厅、公寓、教学楼等楼宇,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是否到位。

(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四)校园饮用水、设备清洗消毒、学校食堂、校内超市等按照食品卫生和疫情防控要求工作开展情况。

 

(五)学校科研、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实验用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处置流程是否健全。

(六)各楼宇值班、校园巡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七)其它危害师生安全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安全大检查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组要认真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负责,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按时、按点在岗。

(四)保卫处将检查结果形成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督促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完成整改工作。

  (五)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保卫处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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