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并组织有申报意愿的老师申报。

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4月12日前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开通平台账号。

2.请认真在线阅读《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请申请人将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报送到科技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后,再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4.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5.详细申报要求和《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以申报平台生成为准)《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在附件链接通知下载。

联系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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