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202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仔细阅读通知文件,指导教师申报有关项目。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人咨询。申请人需于2021年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宝音

电话:8989799,18647468901

地址:行政楼303房间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2.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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