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检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57-52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各年级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师教学工作登记表中内容落实情况,教学过程中教师备课、教授、讨论、答疑情况,平时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及是否向学生及时反馈等过程性评价情况;

2.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教师缺课情况,调课后的补课情况,要求提供各班的教学日志;

3.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

4.专业见习、实习情况。主要检查2020—2021学年度见习实习的安排和实施情况;

5.教学实践周开展情况;

6.实验课开课情况。重点检查上课情况、实验记录情况及实验室卫生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总结反馈三个阶段;

2.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课、检查教学文件等形式了解掌握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学院及教师教学工作、教学改革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总结材料。座谈会要做好记录。

(二)检查时间

1.第一阶段(5月7日-5月12日):各二级学院按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

2.第二阶段(5月13日-5月19日):校内督导员进行抽查。

3.第三阶段(5月20日-5月25日):总结反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向二级学院反馈检查结果。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大力宣传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优秀教师和宣传、推广值得他人借鉴的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3.各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于5月13日将自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nsypjb@126.com(压缩文件名称请以学院名称开头),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220室。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检查结果形成反馈报告向二级学院反馈并向学校汇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报告.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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