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的公示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0 点击数:

    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推荐李平同志申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2日

监督电话:8383228

                                          

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