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26号)和《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的通报》要求,现启动2019年立项及2019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及2019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
自治区级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登录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结题材料报送,平台网址http://cxcy.mglip.com。
自治区级和校级项目负责人请填写结题报告书并附项目成果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行政楼212室郭丽雯处,电子版发送至jnsfxyjwc@126.com。
三、其他事项
1. 未上传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的负责人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上传,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者,不受理结题申请。
2. 不能按计划完成结题的2019年立项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须登录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申请延期结题。
3. 2020年验收不予结题和延期结题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次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做撤项处理。撤销的项目,将追回项目资助经费,从项目撤销之日起,项目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指导学生申报自治区级和校级同类项目。
附件1:2019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2019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计划项目名单.xlsx
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教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