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二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结果的公示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8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一流本科课程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等15门课程为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474-8989018

电子邮箱:jnsfxyjwc@126.com

 

集宁师范学院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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