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宁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及档案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专科毕业生归档材料

1.原高中或招生等部门转来的入学档案材料;

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就业处提供);  

3.学籍表(教务处提供);

4.综合测评统计表(由各学院自行收集);

5.实习评定表(由各学院自行收集);

6.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提供);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副联(就业处提供);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人事处提供);

9.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团委提供);

10.奖惩材料(校级以上等相关奖励材料);

二、整理要求

1.各学院在档案整理及归档过程中,要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任意剔除或添加毕业生档案材料。

2.毕业生档案装袋时要进行认真检查,防止错装、漏装。装袋之后,要对每位毕业生档案材料进行核对,在确保档案材料无误后,对照档案袋的封面目录相应的栏目上打“√”。

3.各项材料归档完毕,各学院确保各项无误后密封加盖公章。

三、档案转递方向

1.开具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中“档案材料”一栏中所注明的档案管理部门转递,报到证如无特殊指定要求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生源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考取专生本、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按照录取院校提供的调档函或者录取通知书转递。 

3.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档案,暂不转递,但学院务必明确管理人,切实保管好学生档案,以免丢失毁损。

4.录用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西部计划等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寄往服务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档案邮寄

1.毕业生档案邮寄时间在7月上旬。

2.所寄发档案袋上准确填写档案转递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如没有指定的联系人,填写档案接收部门即可)

3.毕业生档案转递一律采取特快专递EMS邮寄。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单位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2:各省(市、自治区)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寄单位及地址.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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