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相关规定及学生工作部(处)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平公正、全面客观地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依据

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详见《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三、考核程序

(一)辅导员、班主任自评

被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报《辅导员考核表》《班主任考核表》。

(二)二级学院考核

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辅导员、班主任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和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提出考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0%。

各二级学院于7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374937952@qq.com,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16室王老师。

(三)学校审核评定

学生工作部(处)综合2020-2021学年两个学期考核结果,复核等级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最终结果。

四、考核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质量,提升工作实效。

附件:

考核表: 

附件1:辅导员考核表.doc 

附件2:班主任考核表.doc 

附件3: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优秀比例(2021上半年).xlsx 

附件4:报送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模板.docx

参考制度文件: 

附件5: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doc 

附件6: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doc 

附件7: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30

 

上一条:中标公示

下一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