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创新项目”的公告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点击数:

按照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研究,确定“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和“积极申报高层次科研平台,推进硕士授权单位建设”为我校2021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创新项目”。

特此公告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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