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现开展2021年度“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师奖”和“学生奖”)评选,意在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师生,根据“教师奖”和“学生奖”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2),我校2021年度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评选时间:即日起由各学院根据“教师奖”和“学生奖”的评选办法(附件1、2)并参照《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3)自行组织审核、评选,于11月29日前报送本学院获奖人员名单;

2.基金会审核时间: 11月29日—12月3日

3.公示时间:12月4日—12月10日

4.表彰时间:12月15日—12月17日

、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前将评选出的“教师奖”和“学生奖”获奖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行政楼410),联系人:刘丰 18647426204。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docx 

附件3: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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