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的通报

编辑: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26号)和《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对2019年立项及2019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验收。

截止11月28日,受理区级项目结题申请16项,经学校审核,准予上报结题16项;受理区级项目延期结题申请3项,准予延期一年结题,以上区级项目已报教育厅审核。校级项目受理结题申请6项,经学校审核,准予结题6项。针对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经指导教师同意,做撤项处理。其中,自治区级项目撤项3项,校级项目撤项2项。

延期结题的项目,应在2022年5月底前提交结题申请,逾期未提交的将做撤项处理。撤销的项目,将追回项目资助经费,从项目撤销之日起,项目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和校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

 

附件:《2019年及之前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统计表》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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