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深化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坚持积极配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申报、承担国家、自治区课题的科研工作,为培育院级以上重要课题提供科研平台;坚持在科研实践中培养、锻炼科研队伍,不断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和学科建设水平。
二、申报要求
1.要充分体现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属于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鼓励不同学科交叉融合,在学科建设和学术创新方面有所突破。
2.要着眼于实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智库研究成果。
三、完成时间
课题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一般及青年课题立项后10个月内完成,个别设计容量较大的基础研究课题,可在两年内完成。
四、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分院项目。
五、申报条件
1.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取务;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取务;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结项公告或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3.报送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一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课题汇总表》(见附件)一份,相关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5月12日
联 系 人:马永强 石文华
联系电话:8842706 8842707
附件1.内社院通【2022】6号-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pdf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