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学校认真审核,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
监督电话:0474-8989113 0474-8989168
集宁师范学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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