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网络平台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二级学院、部门:

校园网络平台是学校形象塑造的重要窗口,在服务师生、对外宣传、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校园网络平台和权威及时的信息发布是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的重要渠道。从目前学校各网站、官微运行情况看,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空白网页、空白栏目和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好校园网络平台的功能作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栏目责任人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所属网站、官微以及负责栏目自查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自查整改内容

1.有无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

2.部门网站是否正常运行

3.有无出现信息发布用词不规范、表述不规范。

4.是否存在空白网页、僵尸网页,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各级各类网站信息建议保留近五年有价值的信息)。

5.是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台账是否健全。

6.有无存在陈旧或过时信息、错误信息。

7.有无发布不可公开的师生隐私信息和学校涉密信息。

8.有无应该通过网络发布而没有发布或没有在对应栏目发布的信息。

9.网站功能是否能够满足需要,有无需要增加或删除的栏目、网页。

10.是否确定有专任教职工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建设、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网站管理和内容审批是否规范。

三、自查整改时限

第一阶段:即日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网站、官微、负责的栏目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确保于5月30日前整改到位。各单位自查整改报告于5月3018: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二阶段:党委宣传部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开展复查,并适时对复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平台建设,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强化应用,精心设置网站栏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努力将校园网络平台建设与学校形象塑造、招生宣传、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发挥学校网站的宣传引领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网络环境。

2.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各栏目使用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严格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对本学院本部门网站信息发布要严格审核,对信息合法合规及准确性负责。

3.如有需要更改完善网页版面或增加、删除网页的,请提交申请至党委宣传部审批,报网络中心提供技术完善实施。

4.宣传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年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中,予以减分处理。

5.自查整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委宣传部联系。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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