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水平,教育部决定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符合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基本条件和有关招生单位规定的学术、身体和心理健康等要求。

(三)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四)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我校就业

(五)其他报考条件请参照各校招生简章。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均可报考。

二、各校招生简章

(一)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grad.cnu.edu.cn/info/1063/2402.htm

(二)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js.hznu.edu.cn/c/2023-05-31/2850390.shtml

(三)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暂未出,请有报考意愿的教师近期关注曲阜师范大学官网。

(四)其他“协同提质计划”组团高校招生简章,请关注各高校官方网站。其他“协同提质计划”组团高校名单见下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把关,确保把思想政治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教师推荐出来。

(二)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按照报考条件和招生培养单位有关要求,组织骨干教师报考,并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

(三)由于时间急迫,请各学院尽快转发本通知,并积极动员报名,于各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时间前提交材料。


人事处、教务处

                                              2023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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