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充分展示我校实习工作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学校评审,拟确定郝晓宏等70名教师为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代委鑫等77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6月29日
联系电话:0474-8989013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一览表.xls
集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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