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8 点击数:

为顺利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上报工作,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集宁师范学院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测试对象

以下各年级全体在籍在校学生:2020级本科、2021级本科、2022级专升本、2021级专科(体育与运动学院学生免测,2022级本科,专科学生将在下半年测试)。

(二)测试项目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如下:

1.非跑步项目: BMI指数(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视力测试。

2.跑步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三)测试时间

白海测试时间:6月29日—7月1日

泉山测试时间:7376

(四)测试地点

白海田径场和体育馆

泉山田径场和体育教学中心

二、测试组织

(一)体育与运动学院负责安排测试场地、测试人员。

(二)进行测试的同学,扫描测试二维码登录后进行测试,否则成绩将无法进入体测系统,当次测试无效。

(三)测试过程中,学生每测完一个项目,服从测试人员安排,进行下一项目测试,不要遗漏测试项目,不要在测试场地逗留,不要大声喧哗,遇到问题及时向测试人员或带队老师报告。

(四)学生因病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者,须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医院诊断证明,并于测试现场将申请表和诊断证明上交至负责老师备案。

(五)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测试组织协调工作。

三、测试注意事项

(一)确保安全测试

1.测试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加强医务监督,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2.测试学生需自行充分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提前就餐,禁止在空腹和饭后半小时内进行测试,测试时必须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

3.凡心、肝、肺等主要脏器患有疾病或进行过手术尚处于恢复期、身体残疾者,均不参加本次测试,并填写上传免试申请表。教师和测试工作人员对学生疾病史负有保密义务。

4.近期内高烧、腹泻等急性病患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在所有预约时间测试的同学,本人可提出缓测申请,经学院批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测试当天交至负责教师,缓测只能申请1次。

5.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测试教师报告,教师立即联系值班医生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进行处置。

(二)测试时,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

(三)测试学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舞弊或者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按照学校考试违规认定处理。

(四)因测试工作量大,请学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测试,并做好准备活动。

(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生体测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审核条件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学生测试时如遇雨天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体测,测试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内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通过本次测试工作,希望可以促进我校学生的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以达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集宁师范学院

2023年6月28



上一条: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校内选拔赛评选结果公示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图书馆关于转发“书香激扬青春”内蒙古高校讲书人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