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暑期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6 点击数: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现将2023年暑期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暑期放假安排

(一)非毕业年级学生于20237月13日(星期)放假,学生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

教职工7月15日(星期六)、7月1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收尾7月17日(星期)放假。

二、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一)教职工于20238月25日(星期五)报到上班。

(二)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于20238月26日(星期六)、8月27日(星期日)报到,8月28日(星期一)上课。

(三)新生于202392日(星期六)、93日(星期日)报到,9月25日(星期一)上课。

三、暑假用印安排

暑假期间,如有用印需求,请履行用印审批手续,于每周一、四上午9:00—12:00到党政办公室(泉山校区行政楼309415室)办理具体业务(联系人:李瑞俊,电话:8989899;杨晓宇,电话8989127)。

四、其他要求

(一)坚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二级学院及附中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二)坚持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党政办公室要做好与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对接、沟通、联系工作,确保暑假学校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院党总支书记是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进行有效处置。

)坚持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暑期校园治安、消防等工作,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水电、清洁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四)坚持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宣传部要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等教育;学生处要做好心理健康等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防盗抢、防网络诈骗等安全教育;后勤基建处要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食品安全等教育;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坚持执行教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含主持工作)外出向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备;副处级干部外出向学校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其他人员外出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

(六)学生处、团委要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遇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进行联络处置。

)其他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于7月10日(星期17:00前将7月17日至8月24日的暑期值班安排表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jnsfxydzb@163.com邮箱。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方式及值班人员职责。

)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等有关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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