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年度集宁师范学院“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师奖”和“学生奖”)评选工作。根据“教师奖”和“学生奖”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君远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评选范围:因疫情影响,我校2022年度“君远奖”未作评定,现与2023年度评选同步进行。业绩考核范围:2022年度限定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2023年度限定在2023年7月30日之前。
2.评选对象为全校教师和师范类专业学生。同等条件下,应该向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学生倾斜。
3.在行政管理岗位特别是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任教师在所在专业和学院参与评选,用“同一把尺子”进行考核评价。
二、时间安排
1.评选时间:2023年9月至10月为评选宣传、申报阶段。各学院根据“教师奖”和“学生奖”的评选办法(附件1、2),参照《名额分配表》(附件3)自行组织审核、评选,于10月9日前报送本学院获奖人员名单(电子版)。
2.基金会及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
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4日—10月18日
4.表彰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1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评审材料的纸质版务必于2023年10月9日12:00之前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地址设在行政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胡锦博15247415809
韩志强 17684891888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君远教师教学优质奖”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君远师范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度“君远奖”名额分配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