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我校档案工作体系,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服务师生,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机构变动和岗位调整情况,重新上报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档案工作负责人应为是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分管负责人;
2.兼职档案员应为学校正式职工。
二、兼职档案员的基本职责
1.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坚持平时立卷;根据不同种类的文件材料编制预立卷目录,合理存放,妥善保管;
2.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学校档案室移交各门类档案,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3.认真学习、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接受学校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4.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请填报《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于10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605145187@qq.com,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到泉山校区行政楼404室。
联系人:刘林青 李翠
联系电话:8989120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