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通知〔2023〕10号《关于开展2023年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了提升师生计算机系统安全并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根据学校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整体安排,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部门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版权局文件精神成立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责成专人认真填写《软件使用情况表》填表说明(附件1、2)。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12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部门填写)、附件2(学院填写)电子版发送至jnsywlzx@163.com。纸质版由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至网络楼24302、24303。

联系人:杨沛、王昕


   附件1:(部门填写).docx 

   附件2:(学院填写).docx


集宁师范学院网络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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