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档案真实地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保存学校历史记忆,是服务老师和学生的中心工作之一,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为确保学校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和《集宁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档案室将开展2024年度学校综合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凡各部门202311日至1231日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部门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2.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的具体范围参见《集宁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及归档要求》(附件1)。

二、归档要求

1.部门应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档案工作负责人要安排、督促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后及时归档。

2.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整理规范的档案材料,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向档案室移交,移送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

3.学校党委、行政发文(函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

4.各部门根据《集宁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归档要求》(附件1)的归档要求填写卷内目录(附件3)。

三、归档方式

办理移交前,各相关部门将填写好的《2024年集宁师范学院档案移交清单》《卷内目录》(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档案室工作人员邮箱(605145187@qq.com),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并提供《2024年集宁师范学院档案移交清单》(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印章,部门负责人签字,与档案材料一并交至学校档案室。

四、归档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0日

五、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部门在归档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联系档案室。

1.接收档案地点:行政楼404室

2.联系方式:0474-8989120

3. 联系人:刘林青 李翠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及归档要求.doc

  附件2:2024年集宁师范学院档案移交清单.docx

  附件3:卷内目录.docx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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