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第2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4 点击数:

各部门、学院:

2024年9月16日—22日,是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知》(教语用函[2024]1号)文件精神,集宁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拟定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 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三、具体活动内容

(一)“推普筑牢强国语言基石”送教下乡

1.活动主题

推普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2.活动形式

深入乌兰察布化德县、商都县幼儿园、中小学,调研旗县、乡村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学生国通语水平,并采用培训、宣讲等形式帮助所在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提升国通语使用水平。

3.活动时间

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

4.承办单位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二)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1.活动对象

集宁师范学院在校师生

2.参赛形式

各二级学院确定经典诗文作品,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赛和复赛,每学院选拔2个作品参加学校决赛。

3.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

4.承办单位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三)“师泽如光 沁香星海”软/硬笔书法作品大赛

1.参赛对象

集宁师范学院全体师生

2.参赛形

各部门、学院广泛组织开展作品征集、选拔赛,各学院至少推送5幅作品参加比赛。

3.参赛时间

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

4.承办单位

图书馆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诗教中国诗词大赛

1.参赛对象

集宁师范学院全体师生

2.参赛要求

“诗教中国”诗词讲演大赛共分吟诵、鉴赏、演绎、飞花令等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活动通知。各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参赛师生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诵读经典,对诗词做出具有学术性且有新意的阐述和见解,演绎诗词作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赛形式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赛和复赛,每学院选拔2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4. 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

5.办单位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我爱我校校园讲解大赛

1.讲解内容

讲解围绕建校(院系)以来,学校(院系)的发展状况、所取得的成绩成果、学校(院系)的主要景观场馆、党建活动、科研发展、专业建设、特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结合三全育人、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进行讲解,展示学校、院系良好学风、教风,展示集宁师范学院良好精神风貌。

2.参赛对象

集宁师范学院在校学生

3.参赛要求

宣讲时间:5分钟,选手自备讲演PPT

4.参赛形式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赛和复赛,每学院选拔1—2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5.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6.承办单位

校团委

四、组织形式

1.各分项活动承办单位制定具体活动细则、奖项设置、具体比赛时间等工作。

2.学校语委统筹协调,教务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具体对接分项活动承办单位。

五、宣传方式

1.在学校媒体平台、院系媒体平台推送宣传周公益广告视频,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

2.所有活动将在到梦空间发起部落,记录活动。

3.组织专人进行推普周系列活动报道、宣传。

集宁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

教务处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集宁师范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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